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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治耕地撂荒,动力在收益,关键在政策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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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耕地“撂荒”是老生常谈的话题,也成为制约乡村振兴和发展的一大因素,站在农民的立场考虑问题,“撂荒”实属无奈之举。整治耕地“撂荒”,不仅仅是强推“一定期限内不种粮食就收回耕地承包权”这么简单。要想从根本上杜绝“撂荒”难题,动力在收益,关键在政策。

以史为鉴:土地“撂荒”自古有之

在春秋时期,范蠡就提出过“农病则草不辟”,是说如果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,那么田地就会出现“撂荒”现象。到了战国初期,李悝也提出粮食价格“甚贱伤农”,“农伤则国贫”,是说如果粮食价格太低,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,会导致国家积贫羸弱。

从收益的角度看,在春秋时期的鲁国和梁国,由于种桑养蚕收益远高于种植粮食,导致粮食生产的根基动摇,进而出现大范围的饥荒,最终不得不归顺齐国。相反的例子是“商鞅变法”,在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、奖励耕战,商鞅主张通过高价收粮保护农民利益,使“市利尽归于农”,鼓励发展农业生产,使得秦国成为富强之国。

以史为鉴,如何保护好农民的利益,使得种粮有钱可赚,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,是破解“撂荒”现象的根本,也是事关农业稳产保供和国家粮食安全长期性、根本性问题。

土地“撂荒”产生的原因

土地之所以“撂荒”,其根本原因是种粮收益低下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所致。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,随着化肥、农药、燃料等投入品以及劳动力、地租等的价格大幅上升,特别是农资价格上涨严重消耗了粮食补贴给农民带来的好处,粮食生产的利润空间受到明显挤压。另外,随着农业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,在进口粮食低价冲击国内市场的同时,也使得国内粮食价格波动幅度放大、波动频率增加,粮食价格大起大落的风险明显加剧。

从粮价的角度来看,虽然近些年粮食消费价格大幅上涨,但主要体现在仓储、运输、加工、包装、销售等一系列费用的增加,甚至存在资本投机炒作等中间环节。而种粮农民直接从这些环节中获得的收益较为有限,而且由于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价格涨幅超过了粮食价格的上涨,农民的种粮收益不但没有增加,反而打了折扣。

据统计,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,三大主粮小麦、稻谷、玉米的亩均生产成本,由年的元增加至目前的元左右,增幅高达83%,特别是人工成本和土地流转费用分别上涨了%、%,成本“地板”在不断抬升,但粮食平均出售价格仅增长了19.8%,成本增速明显快于粮食价格增速,农民种粮收益呈下降趋势。

特别是土地流转费用每年都是水涨船高,对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业主体形成了很大压力。另外,与经济作物相比,粮食作物种植收益明显偏低,和其它产业横向对比,农业又是比较薄弱的产业,现在很多传统农业区,一般性季节工、临时工每天工资在元以上,带点技术的工种价格更高,种粮一年比不上打工一个月的收入。

从国际层面看,越来越高的种粮成本,既挤压了农民种粮收益的空间,同时也面临进口低价粮食的冲击,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短板。目前,我国种植每亩稻谷的成本比印度高%,小麦、玉米和大豆的每亩种植成本比美国高%、41%、36%。从构成看,人工和土地两大成本是导致我国粮食生产成本偏高的主要原因。我国每亩稻谷人工成本比印度高%,小麦、玉米、大豆分别比美国高%、%、%,人工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机械化程度低,劳动力价格上涨。而土地成本明显偏高的原因,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自然资源禀赋所决定,导致土地流转费用逐年增加。

对农民而言,辛苦种一年的粮食,盼望的就是在收获后能卖个好价钱,但实际情况却并不乐观。据统计,自年以来,小麦、稻谷、玉米和大豆的亩均净利润自年(.8元)以来开始大幅下滑,年之后盈利由正转负,~年三大粮食作物亩均亏损分别为80.3元、12.5元、85.6元,这种持续亏损状态也是自4年以来首次出现。农民种粮现金收益也是大幅缩水,年每亩仅为元,比年减少了元,这种状况需要引起特别重视。

我们应清醒地看到,虽然我国粮食连年获得丰收,但如果放任种粮效益持续下滑,虽然“一定期限内不种植粮食就收回土地承包权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“撂荒”形成约束,但容易出现粗放经营、减少投入等弊端。同时,也会加重更多耕地由口粮作物转向种植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,由此加重耕地“非粮化”甚至“非农化”趋势。

整治耕地“撂荒”,动力在收益,关键在政策

从破解耕地“撂荒”的措施来看,农民种粮的动力在于收益,而收益的关键则在政策。在政策方面,要坚持稳预期、降成本、防风险,加快构建保障有力的补贴、信贷、保险“三位一体”的粮食生产支持和保护体系,多措并举,让农民种粮有效益、不吃亏、得实惠。

一是要稳定种粮收益预期。如果粮食价格波动较大,有可能产生更为复杂的连锁反应,进而影响粮食安全的大局。例如,2年是我国实施“扩大豆工程”的第一年,在种粮收益的预期下,农民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大豆种植面积大幅增加,产量也首次迈上0万吨的台阶。但大豆价格在收获后却一路高开低走,和种植玉米的收益形成鲜明对比,极大打击了3年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,这时候再往回拉,往往需要更大的政策成本。

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,我们不得不适应规则,但在规则之下,应坚持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,充分发挥托底功能,释放重视粮食生产的信号。对于玉米和大豆,在稳定和扩大生产者补贴规模的同时,更要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。

二是要持续推进降本增效。在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力度的同时,鼓励和支持合作社、供销社等三农服务主体为小农户集中采购农资,提供全链条各环节的生产性服务,通过制定区域性指导价格等方式,引导农资、土地流转费用回归理性。

三是切实加强资金和风险保障。农村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,当前农民普遍存在“贷款难”“贷款贵”等问题,而另一边银行却存在“难贷款”“成本高”的问题,要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拓展农村金融服务,如增加服务网点、延伸农村金融供应链等。同时,也要扩大三大粮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,为防范自然和市场双重保险提供有效保障。

四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。让农民种的粮食既要产得出、产得优,也要卖得出、卖得好,这就需要在农村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,因地制宜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,做好“农头工尾、粮头食尾”这篇大文章,向加工要效益,延伸产业链、打造产业链,让生产环节更多地留在农村,让增值收益更多惠及农民。

总之,在市场化条件下,提高农民种粮收益,是持续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动力所在,而要实现这一目的,关键要从政策发力,确保粮食生产降成本、增效益、防风险。农民种粮有钱赚了,土地“撂荒”自然就成了“伪命题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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