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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父亲掌掴4月大亲生孩子,捂孩子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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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婴儿的哭叫,家长们该怎么办?

年,*哈密市的一位父亲给我们做出了一个错误的示范,难以想象的是,这名父亲竟然对4个月大的亲生孩子掌掴,扇了一遍还不够,见孩子啼哭,还再扇了一遍。

他的亲生孩子才4个月大啊,这是何等的丧心病狂与残忍!

最后,这名父亲因为掌掴4月大的亲生孩子,捂孩子嘴部致孩子死亡去世,就此离开了这个人世间。

近日,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,那么对于这名父亲的所作所为,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审判?该父亲的行为究竟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?

冲动行为害死4月大亲生孩子

年7月,*哈密市的张某,因为其家人外出的原因,4个月大的儿子便交给了他一个人照顾。

张某虽说当了父亲,但平日里却很少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,照顾孩子最多的人则是他的母亲,也就是孩子的奶奶,其次,则是孩子的母亲。

因此,张某连给孩子换尿布这等小事都做不好,也就更别提哄孩子入睡等事了。

孩子奶奶走的时候,再三叮嘱儿子:“一定要照顾好孩子,我办完事就回来了。”

张某心想,不就是照顾一个婴儿么,孩子那么小,他肯定能照顾过来的,于是,张某想都没想,直接允诺道:“妈,你放心出去,孩子交给我照顾,没问题!”

就这样,在孩子奶奶离开家门后,家里便只剩下了张某和4月大的孩子。

刚开始,张某见孩子没哭没闹,于是便没管他,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情,或是瘫倒在沙发上看电视,或是玩手机,总而言之,他的心思根本就没放在孩子身上。
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,忽然,房间里响起了一道清脆的哭声。

张某连忙起身去看并去哄,哄了许久孩子才渐渐歇停下来,张某本以为自己完成了任务,又可以去休息了。

但却没想到,还没躺在沙发上几分钟,孩子又哭闹了起来。

这让张某的内心感到很烦躁,但此时的他还未到崩溃的边缘,于是便耐着性子重复了刚刚的过程,开始哄孩子。

图源网络

其实,几个月大的婴儿还不会说话,他要是一直在哭,或许是有着什么诉求想要大人帮他完成,所以才会一直哭闹。

但张某平日里几乎未曾照料过孩子,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孩子要表达什么。

于是被孩子的哭闹声折腾烦的他,为了制止孩子的哭闹声,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。

他看着孩子满是泪痕的脸庞,怒上心头,严厉地呵斥道:“别哭了!哭哭哭!就知道哭,我叫你别哭了!”

呵斥不管用后,张某伸出右手,将右手举过头顶。

“啪啪——”几声响起后,孩子的左脸上多出了两道明显的红印,这是张某打他的巴掌印。

打完孩子后,张某见孩子哭得更厉害了,于是又用右手捂住了他的嘴部,阻止他发声。

被捂住嘴的孩子,发出了呜咽的喘气声,张某对此置之不理,甚至还继续用言语呵斥,告诉孩子不许再哭了。

就这样,张某一直捂到孩子不再哭的时候,把右手从他嘴上拿开了。

拿开后,张某满意地看了眼孩子,随后便打算继续瘫坐玩手机,不过,还没一会儿,他的孩子又哭闹了起来。

而且,这次哭闹的声音比前几次的都要大,甚至可以用撕心裂肺来形容。

张某听到孩子再次哭泣,想也没想的便用右手再次捂住了孩子的嘴部,希望再凭借这样的方法,让孩子停止哭泣。

然而,当孩子停止哭泣,张某松开捂住孩子的手时,却惊悚地发现,孩子竟闭上了眼睛,而且孩子的四肢开始僵硬了起来,也不再乱动了。

发现这一幕的张某立即意识到了不对劲。

他用手指探孩子的鼻息,结果发现,孩子的呼吸竟出奇的微弱。

张某被孩子的身体状况吓到了,他一个踉跄跌到了地上,连说了好几个“不可能”后,连滚带爬的起来找手机,在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。

“我家孩子4个月大,四肢僵硬,呼吸微弱,你们快来,地址在......”

在救护车到来的期间,张某一直紧紧地抱着孩子,边哭边对怀中的孩子道歉:“是爸爸不好,爸爸错了,你快醒来,你还有妈妈和爷爷奶奶呢,孩子,你不能死啊......”

这一刻,张某后悔了,他不该用暴力手段对待自己的孩子的,更何况是一个还不会开口说话的婴儿。

然而,这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,事情已经发生,张某不能让时光倒流,只能尽可能地做补救,在内心祈祷孩子不会出大事。

很快,救护车便赶到了现场,医护人员初步检查过后,立即给孩子戴上了呼吸装置,把孩子带到了救护车上,陪同孩子的,还有孩子的父亲张某。

下了救护车后,张某跟着护士医生一起跑到了急救室,在跑的过程中,他不断地恳求着医生:“求求你们,救救我的孩子吧,求求你们了!”

情况紧急,医生没有回复张某,迅速地把孩子抬到了急救室。

当急救室的大门关上后,张某情绪崩溃地蹲在了地上,他颤抖着手给孩子的其他亲人打电话,把这个噩耗告诉了他们。

很快,医院急救室门口。

张某不敢抬头看他们,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,如果孩子真的出了意外,他该怎么向妻子、母亲交代?他又要如何面对自己?

张某担心的最坏情况还是发生了,急救室大门打开后,医生对着他们摇了摇头,语重心长地说:“孩子因颅内出血,抢救无效去世了。”

这个消息,无论是对张某还是他的家人,都是一个噩耗。

对于张某来说,孩子之所以死亡,都是因为他的掌掴与捂嘴行为,他根本就不知道要向其他人作何解释;对于其他家属来说,孩子才刚出生几个月,他们还没来得及陪孩子一起好好长大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,他们根本无法接受。

孩子的奶奶哭着质问张某:“我把孩子好好地交给你,怎么就死了呢?怎么就死了呢?”

张某低下头颅,医院的前因后果:“妈,对不起,我......”

得知真相的孩子奶奶差点昏过去,其他家人也顿感窒息,纷纷指责着张某的行径。

该父亲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?法院这样判

由于孩子的脸上带有明显的巴掌印,且是非自然死亡的,医院将此事上报后,当地警方很快便介入到了调查中,将张某带到了派出所。

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,张某没有丝毫隐瞒,将当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警方。

说起那天的情况时,张某不由得红了眼眶,他说自己不是一个好父亲,平日里很少照顾孩子,也不知道孩子哭了该怎么处理,在母亲外出后家里就剩他照顾孩子了,这期间,孩子一直在哭闹,他心烦之下便对着孩子扇了两巴掌,并用手捂住孩子嘴部制止孩子继续哭泣,谁知,竟造成了孩子死亡。

张某没有想过孩子会这么的脆弱,更没有想过,自己竟成了杀害亲生孩子的凶手。

其实,像这名张某的行为,并不是个例,在进入到法院的审判环节前,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类似的几起亲生父母失手打死孩子的案例。

通过这些案例,我们可以对这名*父亲的行为进行一个初步的判断,判断他的行为到底是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?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后果,大概会被判多少年?

年内蒙古通辽市的一名男子褚某,于3月14日早上这天,听见5岁女儿醒来的动静,问过后,褚某才知女儿起来是要去上厕所。

褚某没有过多在意这件事,他本以为女儿上了厕所后便会回来睡觉,但却怎么都没想到,几分钟过去后,女儿不仅没上厕所还尿了裤子。

生气之下,褚某一脚踹飞了女儿。

就这样,褚某无意间的生气举动,把女儿给害死了。

刚开始,女儿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常,被踹飞在地后,她什么话也没说,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起身便走了。

但到了晚上吃过饭后,女儿却开始肚子疼了起来,并吐起了*水,眼神也逐渐呆滞,很快便没了生命迹象。

褚某投案自首后,警方立即对褚某5岁大女儿的尸体进行了尸检,尸检结果显示:

他的女儿腹部因遭到了巨大的外力,致使胰腺、十二指肠挫伤,肺右叶血肿,最终致死。

由于褚某之前便不少虐待自己的女儿,再加上这次的行为已致女儿死亡,所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、虐待罪数罪并罚,判处褚某无期徒刑并剥夺终身*治权利。

张某是因为孩子哭而对孩子实施暴力行径,褚某是因为女儿尿裤子而打女儿,这些理由在我们看来已经够离谱了。

但你怎么都不会想到,还有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打孩子的理由,年8月3日,邹平市的一位母亲董某,因为孩子吃饭慢对孩子实行殴打,医院救治的时候已经晚了,孩子伤的太重了,最终没有抢救过来,离开了人世。

事发第二天,董某被警方拘留,经过长达9个月的时间调查审理,法院认为董某的作案手段十分恶劣,且医院,耽误了女儿的救治时间,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15年有期徒刑。

从上述的两个案例中,我们能看出,褚某和董某都被判了故意伤害罪,而不是故意杀人罪,那么,张某会像两人一样,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么?

说到这里,就要给大家普及一个法律小知识:

故意杀人罪,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人死亡,还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行为,等于说,在意识层面上,加害者是希望被害者死亡的。

而故意伤害罪,是指明知自己的行径会导致人的身体受损害,还要以非法的手段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,在意识层面,加害者是放任这种情况发生的。

在检察机关看来,张某明知成年人的掌力会对幼小的婴儿造成伤害,还要故意用很大的力度去掌掴孩子的脸部,最终导致孩子颅内出血死亡,此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。

再加上,事发后精神机构对张某进行了一个精神鉴定,精神鉴定显示,张某的精神十分正常,且案发时已满30岁,具有成年人应当有的生活经验和判断力,不应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。

综合以上种种原因,年1月,检察机关以张某犯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出了公诉。

法院认为,张某对孩子掌掴脸部导致孩子颅内出血死亡的行为十分违背人伦,应当依法严惩,但考虑到张某的妻子出具了谅解书,选择原谅了丈夫,且张某在案发后未选择逃避,对孩子做了补救措施,认罪态度良好。

最终,一审法院判处张某6年有期徒刑。

后来,张某又上诉到了中级法院,希望法院改判自己为过失致人死亡罪,但经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,驳回了张某的上诉,保持原判。

年幼的孩子,正处于心智发展的阶段,就连三四岁大的孩子都未能完全听懂父母话中的含义,更何况一个小小的婴儿呢?

在面对婴儿哭闹的情况下,张某就算再烦躁也不应该呵斥或是动手打孩子。

在本案中,我们不难看到,4个月大的婴儿之所以会死亡,就是因为其父亲张某的冲动行事导致的。

张某把孩子掌掴出颅内出血致死的同时,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,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未来的几年时光里,他都将在监狱中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。

无论是张某、褚某还是董某,他们的行为都不是个例,直至现在,都有极大多数的一部分人相信“暴力能教育好孩子”,认为孩子无论犯了什么错,只要打一顿就不会再犯了。

其实,“棍棒底下出人才”是一种错误的教育观念,想要教育好孩子,我们不应随意对孩子打骂,而应“以心换心”,面对面的与孩子多沟通交流,这样才能实现“双赢”。

参考资料:

环球时报——父亲掌掴4个月婴儿致死,判了

澎湃新闻——嫌孩子吃饭慢,亲妈竟拿着铁棍打死7岁女儿

百度百科——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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